以前的庞征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。
他的父亲是巨富庞德安,母亲是受宠的三姨太,自己又是长子,在家中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志骄意满。
可也许就是因为过得太得意了,他二十六岁时栽了一次跟头,而且一栽便是一辈子。
其实他第一次见朱砂的时候才二十四岁,非常年轻。手下的人推开百乐门的大门,然后他走了进去,然后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女人。
说是女人,其实也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。
只不过她太美了,已经脱离了少女那种青涩的甜美,直接过渡到了女人的风情,让人难以抗拒。
在昏黑的歌舞厅中,只有一束橙黄色的光柔和地打在她的身上,而她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,庞征便清楚地知道,他想要她,想要在他的床上看见她。
他对她的感情,源于欲望。
其实庞征自认不是一个欲望浓重的人。朱砂是他的第一个女人,而他之前都太过于挑剔,眼光太高,挑肥拣瘦,也没有遇到一个合眼的女人。只不过他见到她的第一眼,便知道她是可以的。
朱砂是他的第一个女人,也是最后一个。
她在他的生命中灵光一现,留下了最厚重的一笔颜色,然后便永远消失在了时间的滚滚长流中,再也不相见。
可是他对于她,却并不是如此。
庞征不是她爱过的第一个男人,也不是能让她最后爱上的一个男人,虽然他曾经有过这个机会。
他觉得,在朱砂的生命中,他只能算是一个不轻不重的转折点。
她对柳润的迷恋在他这里结束,对庞源的爱情在他这里开始。
不是他不认为自己对她的伤害不深,而是他不敢将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,因为他对她越重要,当初对她的伤害就会有多深刻。
所以他宁愿自己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,也不想要在她的生命中当一个举足轻重的过客。
他遇见她的时候有多么骄傲得不可一世,她走之后就有多么痛苦得肝肠寸断。
那时候的他是多么的得意自鸣,遇见她的时候也是盛气凌人,伸给了她一只手,却没有将她拽出深渊,后来反而还一手将她推了下去。
每一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,他都睡不着。
不是不想入睡,而是疼到睡不着。
头疼,手疼,脚疼,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痛得可以抽搐。
就像她纵身一跃之后会感到的痛意。
最主要的是,心疼。
疼到不行的时候,他会抽上一口气,暂时缓解一下,却发现一切终是徒劳,该痛的还是会痛,不会因为自己的逃避而减轻什么。
朱砂最终会死,还死得那么惨烈,他是罪魁祸首。
如果不是他一开始遇见她,她就算不会脱身百乐门,也不会遇见一个将她的真心轻贱的男人。
如果不是他后来漠视她的真心,她就算没有能和他修成正果,也不会被推向另一个男人的身边。
如果不是他将她推向了另一个男人的身边,她又怎么会有机会被又一次地欺骗,在她捧着一颗鲜血淋漓、伤痕累累的心奉上的时候,她又怎么会再一次被辜负。
他是怨恨自己的。
恨自己狼心狗肺,虚情假意。
庞征总觉得自己是爱朱砂的。
可是如果爱她,又怎么会那样对她。
是不够爱她,还是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
他每一天晚上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地思考这些问题,把自己折磨得夜不安眠,甚至在她死后的有一段时间瘦不成形。
其实自从知道她的死讯后,他没有流一滴眼泪。
哭不出来。
欲哭无泪。
那一天他出门去百乐门,却听到那里的人们纷纷在谈论一个人的死讯。
一开始的他很漠然。
生死有命,怎么样都是注定好的,人力无能为力。
可是后来他听见了那个名字。
朱砂。
一个未来几十年让他几乎夜夜不能入睡的名字。
那一刻的他只感觉浑身上下的血色瞬间没了,脸色煞白无比,整个人就僵硬在那里,动都动不得。
他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,好像也没有书中说的晴天霹雳,甚至平淡得有一些轻描淡写。
就只是感觉身体中的一根骨头被抽了出来,扔到了再也找不到的荒郊野外。
空空荡荡,没有着落。
那时候的他没有撕心裂肺,好像虽然有心如刀割,可是他依旧却可以维持住面上的冷漠,微微点了点头,说了一声“嗯”。
一声“嗯”。
不痛不痒,云淡风轻。
就好像那天晚上回去喝得酩酊大醉的不是自己,好像她跟自己毫无关系,没有两年的纠葛。
庞征还记得,他第一次与朱砂说话,他说“要不要跟着我”
朱砂那时候已经有了女人的妩媚,瞥了他一眼,懒散地笑了笑“大少真爱开玩笑。”
其实他没有开玩笑。
那时候他说要她跟着他,是意味着一辈子的意思。
只可惜后来他犯了一个错。
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错误。
他,庞源,以及朱砂之间三个人的孽缘都是由这一次的误判造成的。
若是问二十六岁之前的庞征什么最重要,他自然会说是权势富贵。
因为生长在其中,所以懂得他们的不可缺少。
可是如果要是问二十六岁之后的庞征什么最重要,他却并不会说出来。
因为他最重要的人已经没了,而他却是在很晚很晚之后才明白了这个道理。
晚到已经再也来不及。
那一次在百乐门的套房见面时,他就是想着要告诉她,让她回来吧,可是他太骄傲了,愤怒于她的“背叛”,因此没有说出口。
后来回去后,他想了很久,终究他还是爱她的,所以他还是想要她回来,所以有了去庞源的公馆那一次。
只是他千想万想,却也想不到,她居然会失忆。
在庞征的计划中,她就算不会与他回去,却也会与他好好说几句话,而他们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这么做过了。
可是她不记得他了。
庞征看着她明朗天真的眼睛,只觉得想哭。
可是最后他还是走了。
临走的时候他告诉庞源,让他好好待她,不要让她再受到了伤害。
他们总是在这样尴尬的时间。
她记得柳润,而庞源陪在她的身边,唯独他一个人,对她毫无影响,而她也对他没有任何映像。
也许这就是命该如此吧。
他和她的缘分终究还不算深。
如果她可以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幸福,他愿意放手。
此时庞征要的不再是荣华富贵,也不再是她的身心,要的只是她的快乐。
那是他唯一一次对庞源平心静气地说过话。
也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。
之后他便得知了她的死讯。
她死得那么惨,尸骨摔碎成了一块一块,补都补不全。
而且死的还不止是一个人。
听那天的佣人说,她曾经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,告诉庞源里面有一个孩子。
其实他觉得,他是在她死之后才更爱她的。
他对她的爱,一点点积累。
后来庞征继承了庞德安的万贯家财,成为了上海的巨富,任何人见了他也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“庞爷”。
本该他不该是继承这些家产的人。
他不是不知道,庞源比他更有能力,只不过他早早便随着朱砂一起去了。
庞征一直没有娶亲,也没有动过这个念头。
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把庞夫人的位置许诺给了一个人,那时候虽然只是玩笑话,是利用时的假话,可是却不容得他不作数。
当时的戏言成为了如今的誓言。
就算她不在了,那一个身份也依旧是她的。
他一辈子无妻无子,当年那个冷漠英俊的青年已经长成了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,虽然面目好像没有变多少,可是心中却天翻地覆。
从此庞征不敢再目中无人,也不敢不可一世。
上次他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。
他给朱砂与庞源举行了一场葬礼,参加的人很少,就只有三个人,一个是他,另一个是一个叫“柳润”的年轻男人,还有一个便是看着庞源长大的老管家。
那个年轻男人整场葬礼一言不发,后来也不等他上前和他攀谈,便早早地离场了。
庞征把庞源和朱砂两个人没有埋在一起,想着她必定不会希望这样,却把庞源的墓安排在了她的不远处,想着如果真的死后有灵,泉下有知,那么庞源至少可以护着她,不让她被其他的孤魂野鬼欺负。
后来他四十多的时候又去了一次百乐门。
他坐在他的套房中,漫不经心地看着台上的人来人往。
离朱砂逝世已经十几年了,他依旧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。他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,可是他看到了台上有一个姑娘。
她约莫只有十六七岁,却展现出了二十几岁的妩媚。
庞征看着她,有些恍惚。
像,真是太像了。
“那是谁”他指着她,问了问下属。
他们说那是百乐门的新歌星。
他点了点头。
如果朱砂的那个孩子活了下来,也应该这么大了,也应该像台上的这个女孩一样那么漂亮。
他听了一会,说“等她唱完之后,给她送上一支蔷薇花。”
下属没有问为什么,安静地照办了。
庞征又想了想“给我也带一支。”
回去的路上,他看着手中的蔷薇花,鲜艳欲滴,开得娇嫩。
他把它在手指之间转了转,却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手指,溢出来了一颗血滴。
那个时候,他忽然就掉下了眼泪。
迟来了十几年的眼泪。
属下小心翼翼地问他有没有事,庞征只是抬起头,将眼泪倒回了眼睛中,摇了摇头。
只不过是被刺扎到了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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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3-07-04 1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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