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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神圣法典学者,老顽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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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4-07-29 14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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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6章神圣法典学者,老顽固
    “不长眼的东西!”
    一根皮鞭,呼啸而下,眼看着就要抽在孩子身上。
    被这一皮鞭抽中,轻则皮开肉绽,三个月内下不了床,重则七窍流血,当场暴毙。
    一个奴隶,竟然敢冒犯尊贵无比的顾客!
    如果这样的事传出去,谁以后还会来他们奴隶市场进货?
    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!
    因此,这一鞭,管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奔着抽死这个小畜生去的!
    反正是个孩子,不值钱的玩意。
    啪——
    一只手,将将皮鞭在半空中拦了下来。
    皮鞭另一头,传来一股巨力,管事的一个站立不稳,被扯着摔倒在地,溅起无数灰尘。
    而拦下皮鞭的,不是别人,正是路登。
    他握着皮鞭的手掌,指尖渗出鲜血,一滴一滴,滴落在地。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
    听到皮鞭声,奴隶主闻着血腥味,赶了过来。
    他挺着肚子,迈着小碎步,跑起来的时候,像是在跳芭蕾舞一样,垫着脚尖不停踏步,让人心疼他的鞋子。
    只看了一眼,奴隶主脸刷的一白,大步上前,对着地面的管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,
    “上辈子是兽人的杂碎玩意,不是老子,你有资格在神邦过夜吗?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,还敢打客人,你吃了矮人之心.”
    奴隶主的骂人词汇之丰富,让路登大开眼界。
    打骂足足持续了三分钟之久,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奴隶主,大口喘着气,停了下来。
    被打的时候,管事一直用双手死死护着头,身体蜷缩成一团,颇有津地小混混的风范。
    他没有还嘴,没有辩解,只是默默挨打,等奴隶主打累了,才敢松懈下来。
    与其说是一场打骂,还不如说是一场表演。
    不管怎么样,路登受伤是事实。
    奴隶主必须给出一个交代。
    先把管事揍一顿,气也撒了,之后谈的时候,会容易的多。
    “砰——”
    奴隶主又踹了他一脚,厉声骂道,
    “说,你这个该绞死的家伙,怎么发昏做了这等糊涂事!”
    说话时,奴隶主难免有些底气不足,眼神发飘。
    路登的底细,他不知道。
    但是,
    他很清楚一点,有资格定居在神邦的公民,都受神圣法典庇佑!
    打伤一名神邦公民?!
    都不需要开庭,奴隶主已经听到米索离开他的声音了!
    那些白花花的米索,碰撞在一起发出的清脆声,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了!
    这要赔多少米索,才能摆平!
    想到这里,奴隶主恨不得再踹管事的一脚。
    “大人.”
    管事挣扎着站起身,把之前事情的经过简略说了一下,眼神深处闪过一丝阴毒的怨恨。
    他没敢添油加醋,只是实话实说。
    这件事,他自认没有做错任何事,是对方脑子抽了!
    听完之后,奴隶主反倒迷茫了。
    这是什么情况?
    自己手下,帮着路登教训这个小畜生,合情合理。
    路登反倒不乐意?
    这家伙,是荒原狼养大的疯子吧!
    路登早就松开了皮鞭,撕下一块布,给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。
    有些疼,手掌已经开始肿起来了。
    路登微微皱眉,没有在意,反倒是看向奴隶主,缓缓开口,
    “请允许我为自己的行为辩护。”
    “您有这个权利..不,辩护未免太正式了。”
    奴隶主搜肠刮肚,最后找出来一个合适的词,
    “这是一场误会,误会!”
    “不,这不是误会。”
    路登纠正道,
    “我看中了这个.奴隶,准备买下他,如果皮鞭抽下,相当于侵犯了我的物权”
    作为神圣法典的速成选手,路登自然能搬出对应的条款,来应证自己的说法。
    按照路登的说法,奴隶主需要赔付他一大笔医药费,大概价值2到3枚小金币,比奴隶市场的租金还要贵!
    如果真赔付的话,这个月都白干!
    奴隶主听得一愣一愣的,狡黠的眼里闪烁着怀疑。
    他又踹了一脚管事,低声说道,
    “去,把老顽固请来。”
    作为神邦里较大的奴隶市场,他们自然配有法律顾问,或者说神圣法典学者。
    这是一个尊贵的词。
    一般的神圣法典学者,都自视甚高,只愿意一心专研神圣法典,不愿意牵扯俗事。
    替奴隶主工作,更是卑微到尘埃,绝不可能。
    老顽固,是神圣法典学者里的异端,极其顽固,根本无法被说服。
    事实上,他的学者徽章很快就会过期,失去神圣学者的身份。
    这两年他已经沦落为学者之耻,每年都有提案申请吊销他的徽章,反对声络绎不绝。
    很快,
    路登见到了老顽固。
    一个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,金色,自然卷,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鸟窝一样,胡子凌乱。
    一张枯瘦的脸,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窝,上面还有灰色的眼屎,以及他不协调的走路姿势。
    他好像一个机器人一样,四肢格外不协调,走起路来吱吱呀呀,让人怀疑他随时可能散架。
    老顽固走路很慢,怀里抱着重物,还有些心不在焉。
    他到场后,奴隶主立刻让路登重复一遍刚才的话。
    听完,没有任何犹豫,老顽固点头应道,
    “他说的没错。”
    奴隶主:???
    老子每个月2银币100米索,就养了这么一个废物玩意?
    就算是条狗,也会叫两声啊!
    老顽固根本没有为他做任何辩护,直接认同了对方!
    “要赔这么多钱?”
    奴隶主眉头紧锁,想看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,
    “法典不是说,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吗?”
    他还是读过法典的,认识几个字。
    奴隶主反问道,“不能用这一条吗?”
    按照奴隶主的理解,这条的优先级很高,一般问题都能解决。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    老顽固点头,
    “他是神邦的公民,作为赔偿,您需要一只神邦公民的手臂。”
    老顽固环顾了一圈,看向奴隶主,认真说道,“这里,应该只有您是神邦公民。”
    奴隶主:
    让他赔一只手给对方,他宁可赔钱!
    奴隶主将衣领扯开,只觉得烦躁无比,一大早就遇到这种糟心事。
    他不耐烦说道,
    “就没有别的办法吗,在法典里再翻翻!”
    老顽固坚持道,
    “我愿用自己的学者之徽赌咒,这位先生提出的方法,绝对您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小成本,”
    奴隶主不听他这一套,只是一直催着他找。
    老顽固虽然顽固,但那是和学者辩论之间的顽固。
    和一个粗鄙的奴隶主,有什么好计较的?
    按照对方的吩咐,老顽固很快在法典里找到第三条解决的办法。
    “我再次强调,如果按照这个方法处理,您可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,我已尽到我的告知义务,后续产生的一切纠纷,都不会影响我的学者之徽评分.”
    老顽固给自己加了一个‘免责声明’的BUFF,才开口说道,
    “这位先生还没有够买这名奴隶,只要这名奴隶被别人买走,就不算侵犯了他的物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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