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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五章 林川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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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3-06-24 04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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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们四个人的姓都不敢用。
    我看了看澹台清濯:“要不我们也姓赵吧!就叫赵老大,赵老二,赵小妹。”
    三人一致反对,“你这起的什么名?太简单了吧。”
    澹台清濯被我逗笑了,指着我们说道:“赵成礼,赵成貌,赵小妹,林湘莲。来的人姓林,就说是投亲戚的,林湘莲是堂妹。”
    他们个个都说好,我问澹台清濯:“为什么不改我的名?”
    “赵小妹嘛!我也觉得不错。”
    他说的人很快到了,是一个长相周正的青年。
    澹台清濯为我们介绍:“他叫林川之。他们是赵成礼,赵成貌,赵小妹,这位是赵成貌的媳妇,林湘莲。她是你堂妹,他们都是来投奔你的。”
    澹台清濯这么说,林川之很快就意会,也不多问,点头表示明白。
    介绍完,澹台清濯说:“我得早点回去,不然她又要追来了。”他说的她我自然知道是谁。
    我这才发现他脖子上有道淤痕,“她打你了?”
    澹台清濯轻描淡写道:“不是,她不舍得,是员外。找了几个人教训了我一顿,所以我老实了几天。”
    这么久了淤痕还没散,一定很疼,我用手去揉,“痛吗?”
    他笑笑,眼底是遮不住的疲倦,“早不痛了,快走吧。林兄他们就拜托你了。”
    出寺庙的路上,林川之跟我们讲了他和澹台清濯的认识经过。
    原来他也曾是赵家女婿,是澹台清濯帮他逃脱了赵家。他找到亲戚后,赵家知道他是当地名望陈家的外甥,也不敢再找麻烦。赵家典型的就是欺负外地人。
    来到寺庙门口,林川之指挥着一辆马车过来,“你们都坐进去,装作投亲戚的样子。”
    我们依从坐了进去,发现车里还放着两个大行李包袱。心想:澹台推荐的人还不错,这个林川之心还挺细。
    马车轱辘轱辘一路走过,并没有人上前阻拦检查,因为马车上有陈家的家徽标志。
    到陈府后,林川之跟陈家家主,就是他舅舅说,我们跟他一样也是家里遭了灾,来投奔的亲戚。
    指着祁小鱼说这是他堂妹,指着江山说是堂妹夫,指着我和兴哥说是江山的哥哥和妹妹。
    他舅舅一听是外甥的亲戚,二话不多说就让下人安排院子住下。
    中间,陈家主目光频频扫过我的脸,若有所思的样子。我一惊,莫非他看出我是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“凶犯”了?不过陈家主并没再说什么。
    到了陈家大堂,分主客入座。客气的寒暄过后,陈家主跟我们讲述了外甥林川之的事。他以为外甥早遭遇了不测,还让他伤心了好久。
    林川之是他唯一妹妹的孩子,让他过了三年人不人,鬼不鬼的日子,心中早懊恼不已。可偏偏拿赵家没办法,赵家背后有副城主撑腰。不过赵家也不敢再来惹陈家,必竟陈家也是城中百年望族之一。
    曾经赵家拿聘礼厚着脸皮托副城主为他两家说媒,想再与陈家结亲,为他家大女儿和林川之撮合。
    陈家主让林川之定夺,林川之气性一上来,当场把赵家聘礼丢出了门外,赵家灰溜溜拾起聘礼走了。副城主也不好再多说什么,这之前的事明显是赵家理亏。
    听到这,兴哥大声叫好,说有血性。跟陈家主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来劲。我坐在座位上好生无聊,低头玩着裙带,心里想着案子。
    突然,感觉他们的目光全投到了我身上,我诧异地抬起了头。
    只见兴哥眼角抽搐,一副傻掉的样子,江山和祁小鱼两个也是呆呆的。只有林川之眼睛明亮有神,仿佛有团火藏在里面,随时会燃烧。
    陈家主也不着急,等着兴哥回话。
    兴哥才愣过神:“陈家主,非常感谢你这么欣赏小妹,只是她年纪尚幼,也是我们唯一的小妹,希望她能多陪我们几年。”
    陈家主哈哈一笑:“不急不急,先多走动走动,熟悉熟悉最好,反正你们要留下来。”
    我不知他们在说什么,怎么又扯到了我?林川之刚刚还义愤填膺,怎么一下子回到了春风里。
    还是林川之打断了他舅舅的话:“舅舅,他们旅途劳累,先让他们回去疏洗休息吧。”
    陈家主说:“是我考虑不周,那我就不送你们过去了,由川之送你们过去,看看屋里有什么遗漏短缺的,提出来告诉川之。”
    我心想,我们一群“亡命之徒”,窑洞住过,乞丐当过,有屋子住就不错了,哪还会挑三捡四?
    院子不错,虽偏了点,但正合我意。
    我打发林川之走后。突然对兴哥以前的身份感了兴趣,我找到机会单独问兴哥。
    “兴哥,当初在采石场大家都是受难的人,一直没问你以前是做什么的,犯了什么事被判到采石场。”
    兴哥不知我要问的是这个问题,脸色像十八变一样。
    我一看他表情,知道戳到他伤心之处,忙说:“兴哥,你不便说就不勉强了,我只是随口问问。”
    兴哥却开了口:“你不提我自己都差点忘了。果然才两年多的时间,连也毅志也磨没了。如果不是还能够逃生天,也就是尘归尘,土归土了。”
    什么时候兴哥变得这么有哲理,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了!
    兴哥此时已完全陷入了回忆,“其实我家住在采石场以西八百里外,丰墉城城郊的大余村,我是村中的猎户。常年在大森林中穿梭行走,以狩猎为主,贴补家用。丰墉城中的富户最喜欢山上的野味及皮毛,价钱卖的极好。”
    “家中逐渐富裕,我也早早娶了娘子,生了两个娃娃。正当日子越过越好的时候,有一次受村里同行的邀请。他们说近期在山中出现罕见的金貂,约着一起前去围捕。这个金貂的皮毛极为昂贵,但它极其狡猾敏锐。”
    “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跑开,而且速度极快。虽然找到了它大致的活动范围,但它经常换地而居。这让我们这群围捕它的人足足埋伏了三个月。带到丰墉城,我们打算卖个好价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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